9月7日,第五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暨生态安葬现场推进会在湖南常德召开。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总结近年来殡葬工作,交流工作经验,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殡葬工作,推动殡葬事业健康规范发展。
民政部党组书记、部长李常官出席会议并讲话,民政部党组成员、副部长舒惠好主持会议。
福建省民政厅在此次会议上作书面经验交流,分享深化殡葬改革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先进做法。
福建是有福之地、绿色宝地。多年来,福建把殡葬改革作为践行生态文明思想、保障民生福祉、推进移风易俗的重大政治任务,制度化、标准化、常态化推进节地生态安葬,创新探索“生命公园”、八闽殡葬阳光价格“一键清”等经验做法,持续擦亮“清新福建、绿色先行”的生态底色。
一、坚持制度先行,走出绿色殡葬“规范之路”
(一)制度闭环筑牢治理根基。以制度建设统揽改革全局,构建梯次推进、全域覆盖、闭环落地的政策体系。针对过去殡葬设施无序建设、占地超标等问题,省政府出台专项政策,率先规范城乡公益性骨灰楼堂、公墓建设秩序;同步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模式。在标准化建设上,在全国较早明确墓穴占地面积(单穴不超过0.5平方米)、墓碑高度(不超过0.8米)等刚性标准;专项出台农村公益性墓地、骨灰楼堂2项省级建设管理指南,实现城乡殡葬治理标准全覆盖。2024年11月以来,超常规开展专项行动,省级出台政策制度19项,从规划审批、建设运营、价格监管、执法整治等形成全链条刚性闭环。
(二)惠民奖补释放生态红利。建立“全域覆盖、分类奖补”的生态安葬奖补机制,以政策红利引导群众主动选择生态安葬方式。省级层面免除全体户籍人口基本殡葬服务费用,年均惠及20多万人,减轻群众负担2.64亿元。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奖补政策,对海葬、树葬、花葬、骨灰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葬式,给予每例300—5000元不等奖励。对选择“生命公园”卧碑葬、草坪葬等葬式的,减免公墓管理费。
(三)从严监管守住公益底线。制定《福建省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三年建设工作方案(2025—2027)》,持续强化统筹监管。10部门联合出台综合监管实施方案,推动省、市、县三级制定监管清单。对违规新建大墓、豪华墓、硬化墓保持高压态势,坚持露头即查、违规即改、毁绿即复。上线全国首个省级殡葬服务价格“云端集中公示区”,推行八闽殡葬阳光价格“一键(栏、口)清”,有效提升数智监管质效。
二、坚持公益赋能,凸显节地生态“福建特色”
(一)创新生命公园模式。出台《福建省“生命公园”建设管理工作指南(试行)》,在全国率先开展林地、草地、园地与农村公益性墓地复合利用工作。每个“生命公园”占地3—5亩,坚持“先公园、后安葬”“不砍树、多种植”,以绿化率不低于70%为基准,补植复绿,改立碑为不超过0.4平方米的小卧碑,藏碑于景,实现“公园里有墓地、墓地像公园”。目前全省已建成“生命公园”1000多个,成为农村殡葬改革的标志性成果。
(二)布局节地生态葬式。立足八闽山海禀赋和风俗差异,推动形成沿海、内陆双向发力的生态安葬格局。福州、厦门、漳州、莆田、平潭等沿海地区切实推广骨灰海葬,已有3000多名逝者“魂归大海”。内陆山区着力推广树葬、草坪葬等生态葬式,除给予补贴外,部分县市规划了纪念林。近四年全省共实施生态葬2.5万例,绿色安葬正从“小众选择”变为“大众认同”。
(三)完善公益供给网络。统筹推进城镇公益性公墓、骨灰楼堂、村级“生命公园”公益设施建设,在全国率先实现建制村公益性节地安葬设施全覆盖。目前有县级以上城镇公益性公墓76个、农村公益性墓地(含生命公园)3000多个、骨灰楼堂5000多个,构建起“城镇公益性公墓+城乡骨灰寄存+农村公益性墓地+生态葬式”的多元服务体系。
三、坚持移风易俗,树立厚养礼葬“八闽新风”
(一)村规民约“管”陋习。将节地生态安葬、丧事简办全面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,全省90%以上村(社区)完成修订。依托红白理事会、老年人协会等,建立“事前报备、事中劝导、事后规范”的管控机制。严格落实党员干部示范带头制度,以“头雁效应”带动千家万户转变观念。
(二)文化重塑“润”新风。依托清明、冬至等节点,开展生态安葬集体追思、文明祭扫、政策宣讲进社区等活动。福州多年举办“生命追思”公益共祭,漳州在“生命公园”内开展植树缅怀仪式等,通过文化浸润,群众从“被动接受”转向“主动认同”。
(三)典型引路“固”成效。将节地生态安葬成效与文明创建深度绑定,建立正向激励、反向约束的治理机制。泉州创新“示范引领+积分激励”、宁德打造“古祠新韵 文明礼堂”等品牌,成效明显。
信息来源:福建省民政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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