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民政局、市财政局联合印发《重庆市基本殡葬服务惠民实施办法》(渝民规〔2026〕6号),通过财政资金对基本殡葬服务基础项目和节地生态安葬实行补贴,减轻群众丧葬负担,倡树生态文明殡葬新风尚。
补贴对象与标准
一、殡仪服务基础项目补贴
- 重庆市户籍城乡居民,逝后实行火化的,补贴金额不超过750元;
- 本市户籍在册城乡低保、特困人员、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,逝后实行火化的,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;
- 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自愿、无偿捐献人体器官/遗体/角膜的捐献人(不限户籍),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。
补贴范围包括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遗体接运、遗体存放、遗体火化、骨灰寄存四项基础项目,以及价格200元及以内的惠民骨灰盒1个。
二、节地生态安葬补贴
- 骨灰立体安葬(以格位安放骨灰的立体安葬形式),一次性补贴1500元;
- 骨灰树葬、花葬、草坪葬、撒散(含海葬)、深埋,一次性补贴3000元。
逝者骨灰采用经认定的《重庆市节地生态葬式认定名单》中的葬式安葬即可申领。
如何办理
在殡仪馆办理时,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,逝者有效身份证明、死亡证明、火化证明,以及费用结算合规票据、清单,由殡仪馆依托"渝逝有安"数字应用平台进行一站式即时补贴结算——殡仪馆在应收费用中直接减除补贴费用。
对在市内两个及以上殡仪服务单位产生费用、无法一次性足额办理的,由殡仪馆依托"渝逝有安"代为发起线上申请,区县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,于次月底前将补贴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。
逝者遗体在市外办理火化的,申请人可自火化之日起1年内,通过渝快办"渝逝有安"线上申办。
温馨提示
未选择的补贴项目不予补差;同时符合多类补贴对象条件的,按就高限额享受补贴。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办理机构。

骨灰撒散海葬仪式现场
信息来源:重庆市民政局、重庆市财政局《重庆市基本殡葬服务惠民实施办法》(渝民规〔2026〕6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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